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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全县干部(职工)学法建档考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提升全县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决定在全县组织开展全县干部(职工)学法建档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
  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市管干部除外)
  二、考试内容
  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反有组织犯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退役军人保障法;统计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工作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三、考试方式
  1.2023年全县干部(职工)学法建档考试在“青田县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http://qtpf.0578ks.com/)上进行。
登录青田县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平台系统界面后,点击“进入考场”,首次考试请先点击注册按钮,注册时填写所在单位、姓名、身份证号、设置密码,注册成功后即可登录考试。原注册过的参考人员初始密码为:123456。如所属部门有变化,请点击“修改个人信息”进行修改。系统将从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50道题目(计100分)生成个人考卷,供考生在线答题;考试时间为120分钟,考试完成提交后由系统自动计算考试成绩。
  2.考试成绩分合格、不合格两个档次,60分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不合格者可直接当场参加补考,以补考成绩做为最终成绩。
  3.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确保本单位人员核对所属部门正确无误,出现串部门考试的,视为缺考。
  四、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23年11月23日—2023年12月13日。
  各单位可在规定时间内,自主选择考试时间,并于11月30日前通过浙政钉向县普法办报送本单位报名表,报名表详见附件1。其中教育系统由教育局负责通知、卫生系统由卫健局负责通知。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各项制度,积极营造学法用法氛围,将干部(职工)学法建档考试情况作为人员考核、任职和晋升的重要依据之一,不断提高本单位干部(职工)学法用法积极性。
  (二)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知识学习活动,广泛搭建干部(职工)法律知识学习平台,丰富内容,拓宽渠道,抓好法律知识学习培训;认真组织上报考试对象和人数,杜绝弄虚作假,确保工作有序展开。
  (三)注重成效。2023年全县干部(职工)学法建档考试情况纳入法治青田(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考核,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考试结束后,县普法办将进行成绩统计,向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反馈个人成绩,并向组织、人事部门报送备案。

  联系人:金 瑶   李翠芬
  联系电话: 6822159 
  技术人员:杨勇 13957773536 

  附件:1.2023年度青田县干部(职工)学法建档考试报名表
    2.青田县2023年度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建档考试学习资料




青田县普法依法治理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